校院两级本科教学质量常态监测与评价工作人员(2020)

来源: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点击数:797    更新时间:2022-03-19

关于公布本科教学质量常态监测与评价工作人员的通知.pdf

一、校级层面

1.校级层面本科教学质量常态监测与评工作由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具体负责。

2.工作职责与分工:

(1)校级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构建相关工作

负责人员:孙为、魏晓亮、张振华

(2)本科教学督导相关工作

负责人员:魏晓亮、邓亚光、张进

(3)领导干部听课相关工作

负责人员:魏晓亮、张进、邓亚光

4学生教学信息员相关工作

负责人员:魏晓亮、邓亚光、张振华  

(5)其他日常评教、评学、评管相关工作

    负责人员:魏晓亮、邓亚光


二、院级层面(含全部开课单位)

(一)负责人员

1.美术学院

负责领导:章文浩

工作人员:徐康

2.音乐学院

负责领导:王玉健

工作人员:成斌 

3.设计学院

负责领导:周庆

工作人员:倪娜

4.电影电视学院

负责领导:董蓓

工作人员:杨媛媛

5.舞蹈学院

负责领导:杨剑昕

工作人员:宋宁
      6.传媒学院

负责领导:薛峰

工作人员:陶梦怡

7.流行音乐学院

负责领导:黄德俊

工作人员:冒蓉

8.人文学院

负责领导:刘晔

工作人员:史媛(专业课)、佟艺峰(公共课)

9.工业设计学院

负责领导:陈嘉嘉

工作人员:薛琳

10.文化产业学院

负责领导:钱志中

工作人员:徐晓红

11.高等职业教育学院

负责领导:季鹏

工作人员:徐敏洁

12.国际教育学院

负责领导:奚协

工作人员:顾静

13.马克思主义学院

负责领导:赵素锦

工作人员:张博雅

14.教务处

负责领导:张叶平

工作人员:刘雯雯

15.学生工作处

负责领导:仲社

工作人员:刘大哲

16.招生就业处

负责领导:谢景全

工作人员:郑书明

17.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

负责领导:褚宁琳

工作人员:徐帅帅

(二)工作职责

1.所在学院(单位)和该学院开设的各本科专业点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2.对接校级本科教学督导相关工作,组织所在学院本科教学督导相关工作。
    3.对接校级领导干部听课相关工作,组织本单位领导干部听课与同行听课(含线上、线下)相关工作。
    4.对接校级学生教学信息员相关工作,组织所在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相关工作,相关教务秘书兼任本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指导教师。
    5.完成其他日常评教、评学、评管(含教学档案检查,其他专项听课和督查工作,课程考核材料评价,毕业创作、论文抽检等)相关工作。


2002-2014 南京艺术学院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版权所有 © 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
Copyright © 2014 Nanjing University Of the Arts  Powered by 南京艺术学院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