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正式公布本科课程质量标准

来源: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点击数:2378    更新时间:2018-12-23


近日,我校正式公布《南京艺术学院本科课程质量标准2018年版)》(简称《标准》)。据悉,本《标准》是我校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20186月研制完成的学校首个校级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标准,现已印刷成册,发放到学校全体本科教学任课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手中。同时,根据网上调研,研制和构建完整系统的校级本科课程质量标准体系在国内艺术院校中并不多见。

《标准》研制过程中,我校评估中心紧紧把握世界高等教育发展的先进理念和新时代对高等艺术教育的新要求,以核心素养为导向,从学校内部质量保障的需求出发,立足艺术院校教学实际,以本科课程三大模块、九类课程为基础,遵循“八个坚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全新的时代要求、坚持科学的政策引领、坚持鲜明的艺术特色、坚持多元的质量主体、坚持凸显的学生中心、坚持全面的过程评价、坚持持续的教学改进)的基本原则和“六个结合”(外部要求与内部需求相结合、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通用标准与专用标准相结合、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刚性规范与柔性发展相结合、统一规格与突出特色相结合)的构建方法,在保证体系完整性的同时,也包含了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考试考核等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努力构建符合学校实际情况的,具有艺术特色和国际视野的校级本科课程质量标准体系。

《标准》的研制与公布执行是我校在新时代坚持内涵式发展、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完善质量保障体系,从而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基础工程。130日,教育部正式发布了我国首个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的国家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简称《国标》),使本科专业进入了对标设置、对标发展和对标评价的新时代。11月,《教育部关于完善教育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新鲜出炉,充分表明我国高等教育已经到了以质量为核心、以标准为抓手的发展新时段。我校《标准》的研制与公布执行正是贯彻党和国家要求,接轨世界高等教育,落实国家质量标准和教育部提出的新时代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写好高等教育“奋进之笔”行动的重要举措。

据介绍,《标准》主要由课程质量标准释义、课程设置与实施标准、通用课程质量标准、主要课程质量标准、课程质量标准制定依据、附录六个部分组成。包含了“课程体系”的标准(课程标准总纲)和“单门(类)课程” 的标准(各部分课程标准)。其中,课程标准总纲对应《标准》中的“2课程设置与实施标准”,是对课程进行总体设计的规范性标准,规定了学校的培养目标、课程体系、课程设置、课程实施等;各部分课程标准是根据课程标准总纲来确定各类(门)课程的课程性质、课程目的和课程实施水平等的规范性标准和指标体系,对应《标准》中的“3通用课程(三大课程模块)质量标准”和“4主要课程质量标准”。

在“通用课程质量标准”部分,《标准》设置了6个“指标项目”、23个“一级指标”,并根据不同课程模块的特点,分为若干个 “二级指标”,分别提出了 “基本标准”;而在“主要课程质量标准”部分,《标准》则设置了3个“指标项目”、8个“一级指标”,并根据不同课程的特点,分别提出了 “基本标准”。值得一提的是,《标准》具有鲜明的艺术学科专业特色,如突出了艺术学科教学的展示性和实践性特征,强化了艺术实践和技能训练;提出实施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全面融入学校课程体系和课程模块的美育课程;在公共课程标准中倡导公共课程与艺术学科专业的适应度;在专业课程标准中提出艺术学科核心素养,主张采用可感、可知、可比、可学的专业课程考核方式,努力使课程标准与艺术院校特色深度融合……

   《标准》必须在学校本科教学实践和课程实践中接受检验,不断完善。同时,《标准》的执行和使用是比《标准》的研制更为重要和关键的环节。我们期待学校所有承担本科课程的教师和管理人员,能够在《标准》的引导下,在丰富而鲜活的高等艺术教育实践中,不断提高本科课程实施水平,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本科课程改革不断深化,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培养更多更优秀的艺术人才。(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02-2014 南京艺术学院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版权所有 © 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
Copyright © 2014 Nanjing University Of the Arts  Powered by 南京艺术学院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