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组织学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来源: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点击数:1364    更新时间:2018-07-09

201875日上午,学校学期末本科教学工作例会在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召开,詹和平副院长、各二级学院院长、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及分管教学质量评估的学院领导、信息中心主任,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詹和平副院长主持。

会上,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副主任魏晓亮围绕学习贯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进行了主题发言。

魏晓亮首先全面介绍了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简称《国标》)出台的时代背景、历史意义、制定过程、内容框架、主要特点和理念精髓。在了解《国标》8个部分内容的基础上,魏主任重点解读了与我校本科专业相关的13个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在“师资队伍”方面的“规矩”、“底线”和“定量”指标。据介绍,教学质量检测与评估中心根据《国标》的内涵要求,研制完成了《南京艺术学院本科课程质量标准(试行)》的初稿,结合学校 “三大模块、九类课程” 的本科课程实际,遵循“八个坚持”的基本原则和“六个结合”的主要方法,初步构建了我校本科课程质量标准的三大主体部分。

同时,他传达了《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高[2018]11号)文件精神,重点对评估对象时间、评估指标体系、评估工作程序、评估结论及处理四部分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

会议最后,詹和平副院长针对学习贯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进行了重要讲话,要求各教学单位认真学习贯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他强调:第一,在认真审视我校本科专业现状的基础上学习贯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他指出:各教学单位要进一步理清专业发展思路,认真梳理专业家底,要不折不扣的学习贯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第二,结合江苏省专业综合评估学习贯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他指出:教学评估常态化已经是国家监测和把控高校教学质量的常规手段。江苏省已启动专业综合评估,各教学单位需要摆正心态、强化认知、合理规划专业建设与发展;第三,在学习贯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过程中思考和凝练专业特色。他指出:各教学单位需对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深入思考,在保持自身优势的基础上,进一步形成和突出自己的专业特色,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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